第八十九章 战役(3)
作者:吴维安   伪装在写字楼里的凡人最新章节     
    蓝天白云,阳光明媚。
    明明是这样的好天气,霍祁铭的内心却是一片黑暗。
    他背对着门伫立在窗前,双手插在裤兜里,眺望着远方的天空,沉默不语。直到刚才,他才彻底明白,为什么她总是一遍遍的强调自己不结婚。
    在今天之前,他其实一直在心里抱有一丝侥幸。因为他觉得,只要让晨曦看到自己的真心,改变她不结婚的想法就只是时间而已。可是现在,他明白了。她之所以不愿意结婚,是因为在她的成长过程中,婚姻这两个字所代表的不是让人憧憬的幸福,而是无尽的黑暗。
    当一个人目睹了自己父母从怒目而视、剑拔弩张,再到针锋相对、矛盾相向,最后闹到水火不容、势不两立;当一个人目睹了那个被最亲的人抛弃虐待的自己;当一个人目睹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的期待落空,失望告终。你让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去相信婚姻是美好和幸福的?
    即便这样,她依然用善意的目光来看待这个世界。即便这样,她依然愿意伸出双手救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即使这样,她依然没有诋毁过那些伤害自己的人。
    就像昨晚她说的那样,为什么命运总爱捉弄善良的好人?
    她那么好,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如果她是生活在荆棘丛中的玫瑰,那么从今往后,他就是那个披荆斩棘的园丁。他要让她成为这世间最美的那朵花。只要有他在,她的世界必定阳光灿烂。
    ——
    桌上的内线电话一响,霍祁彦就先成蒙一步接了起来。霍祁铭低沉地声音从里头传来:“进来一下。”
    “是我。”
    “你在外面干什么?”
    “方便吗?聊一聊。”
    “进来吧。”
    霍祁彦推门而入,瞥了眼撒了一地的办公用品,在心里默默地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活了三十多年,从没见过霍祁铭发这么大的火。光看这阵仗,就够吓人得了。
    霍祁铭一脸淡定地站在绘图桌前审核图纸,听到脚步声,头也没抬地说:“聊什么?”
    霍祁彦轻咳了一声,故作轻松地指着身后那一地的狼藉问:“怎么了这是?”
    霍祁铭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上次让辉诚买的那些股份,都搞定了吗?”
    霍祁彦一脸费解地盯着他:“年前不是刚给你看过。”
    “嗯。”霍祁铭若有所思地应了声,扭过头来看着他:“让法务准备一下,尽快转过去。”
    “转过去?给晨曦啊?”
    霍祁铭没有正面回答,只丢出一句“越快越好”就把头重新转了回去。
    “不是,你好歹告诉我这么着急弄这一出的原因啊?”霍祁彦几步走过去,紧挨着他追问道。
    “之前你不是说,阮明茂用万金名下子公司的名义收购了9.7%的川羽股份。”
    “没错,是我说的。然后呢?”
    “昨天francesco告诉我,说fiora答应了,只要我们可以替她增持万金11%的股份,她就同意把那9.7%的川羽股份转让给我们。”
    “等一下。”霍祁彦抬手打断他,“瓜尔迪家族不已经是万金最大的股东了吗?还要增持11%是为什么?”
    霍祁铭停下手里的工作,转过身来面对着他说:“瓜尔迪虽然是万金最大的股东,可阮明茂和其他小股东加起来的占比还是比他们大。但是,只要有了这11%,万金就能从此改姓。”
    霍祁铭目光坚定地说:“我要让晨曦尽快成为川羽的主人。”
    霍祁彦一愣,明白了他的意图:“行,我去安排。”
    门外,成蒙和几个助理在各自的工位上如坐针毡。霍祁铭虽然平时对人冷冷淡淡,却鲜少冲人发脾气。反倒是霍祁彦,平日里总是笑嘻嘻地,骂起人来那叫一个不留情面。一个从不发火的人突然发火,绝对比一个经常发火的人更让人害怕。
    一见霍祁彦出来,大家立刻围了上去。成蒙惴惴不安地问:“霍总,霍先生还好吗?”
    霍祁彦疲惫地捏着眉心,吩咐道:“今天没事就别去打扰他。”
    “好的。”
    “另外,通知法务部,半小时后到我办公室开会。”
    ——
    听了霍祁彦的话,法务部主管提出疑问:“这4.9%的股份,双方有签订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吗?”
    “没有。”
    “虽然当初是由霍先生个人出资购买的这些股权。但是,如果没有协议或合同作为依据就转出的话,属于股权赠与。您也知道,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是不一样的。”
    “怎么讲?”
    “如果是股权赠与,依照我国《公司法》,股权赠与因具有无偿的特性,不同于股权转让,不存在对价关系。所以一旦股权赠与成功,其他股东是不具备优先购买权的。但是,如果华胜公司的章程里对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有过明确规定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那你们的建议是什么?”
    “从公司的角度出发,我们建议股权转让。或者,零元对价转让股权。”
    “零元?”
    “对。就是把转让协议的价格定为零元,这样日后即使在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上产生纠纷,法院也不会将其认定为股权赠与。”
    “你的意思是,只要有价格标识,即便是零元,也不算是赠与?”
    “不完全是这样。”法务主管道:“我刚才说的是在合同中明确标注股权转让,只是在价格上设定为零元。不过,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直接否定赠与的。”
    一旁的法务助理补充解释道:“未实缴出资的股权如果无偿转让的话,是不被认定为赠与的。”
    霍祁彦听完,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们现在先把华胜的章程放一边。假设华胜的章程里对这些没有明确规定,单从股权转让的角度,需要怎么做?”
    “根据现行《公司法修订草案》第八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就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等一下。”霍祁彦突然出声打断了对方的话,“你把第一句再重复一遍?”
    法务主管被吓了一跳,停顿了几秒后重复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这一条是只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还是……”
    “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
    “好吧。”霍祁彦抬了下手,示意对方继续。
    “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被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