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后来的许多年(完)
作者:葡萄苏打   他的信中尽是偏爱最新章节     
    因为失去过,所以裴时安更加珍惜和爱护这只新得到的小狗,一回家,周煜就陪她一起给岁岁搭了小窝,并帮她一起说服了裴景淮和叶知让答应接受这位新来的家庭成员。
    岁岁在裴家过得也十分适应,它和年年一样都很喜欢玩飞盘,喜欢在草坪上奔跑,趴着晒太阳,更是把管家新栽种的杜鹃花,祸害的不像样。
    很快岁岁长大了,变成了一只和年年很像的大狗,裴时安也到了上大学的年纪,和周煜的选择不同,她决定留在国内读本科,裴景淮和叶知让也表示支持。
    于是这一年九月,裴时安去京城就读了叶知让的母校京大。
    叶知让觉得蛮好,裴景淮照旧是千百个不放心,又是像当年送叶知让去上学时一样,安排住宿,准备车辆,调任司机和保姆……一套标准化流程走完,他更舍不得了。
    唯独有一点,还算让他安心,那就是周煜也在京城。
    平时多少也能看顾些裴时安。
    孩子离开家后,叶知让和裴景淮突然觉得生活又一次安静了下来,他们给自己放了两个月的假,先去归园探望了裴老爷子和唐茴与裴轻寂,又祭拜了去年才迁来的外公外婆,外婆依旧笑得慈蔼,和他们记忆中一样,一看就是个开朗慈祥的老太太。
    只是现在,他们已至中年,再也穿不上外婆织的毛衣了……
    叶知让有些感慨的擦了擦眼泪,裴景淮为她撑着伞,挡住了毛毛细雨,一如许多年前那样……
    从归园出来,他们回家收拾好行李,第二天便踏上了旅途的第一站,去江城探望姨妈姨父。
    这几年,姨妈的身体一直不好,只今年一年,就进进出出了两三趟医院。
    也没什么大毛病,但平时需要认真调养。
    姨父的身体倒是不错,每天起床洗漱完,先练段太极,然后出门骑着单车去离家好几条街的早餐店买早饭,吃完饭,开始和姨妈一起侍弄外婆留下的那些花草,收拾完,如果天气好,两人就一起溜达着去逛菜市场。
    自外婆走后,他们的生活便是这样日复一日的闲适,每天最大的期待就是盼着周末孩子们能回来。
    所以在得知叶知让和裴景淮要回家住一段时间后,姨妈姨父开心坏了。
    他们到家时,姨父已经做好了饭,还提前准备了一瓶好酒,拉着裴景淮一边喝酒一边吹牛聊天。
    除了年龄,似乎一切都还像以前一样。
    姨妈这几年,也喜欢上了织毛衣,她说以前不理解外婆为什么要成天摆弄这些毛线,直到这几年,她的生活渐渐变得单调后,才发现了这各中乐趣。
    人生啊,就像一团线,被两根无形的针控制摆弄,你想把它织成什么样,它就会是什么样,至于是丑还是美,那就另说了。
    毛衣会变旧,人也会有老的一天,但如果一直织一直织,就总有新的毛衣,就好像人生也没那么枯燥了,反正总得给自己找点儿新鲜事儿做,不能真由着自己变成一件旧毛衣。
    陪姨妈姨父待了几天,叶知让和裴景淮再次踏上了旅途,其实他们自己对于旅途也没有规划,想到哪儿就去哪儿,反正就像姨妈说的,总得给自己找点事儿做,不能变成一件旧毛衣。
    两个月后,旅途的最后一站,他们来到了裴景淮长大的地方,那座曾经属于他外婆的家族,如今属于他和叶知让,以后会属于裴时安的庄园,老旧的古堡满是岁月的痕迹,裴景淮一处处给她讲着那些他记忆中的过往。
    讲着他那位作古许久的古板外婆在这里生活的点滴。
    叶知让很喜欢听他讲这些旧故事,每次听都感觉自己仿佛看到了孩童时期的裴景淮,他低着头跟在不苟言笑的管家身后,走上角落的木制楼梯 ,隐入不起眼的角落。
    他总是待在他的小房间里,翻着满是他看不懂的文字的旧书,好在书上有很多插图,他趴在床上,看着这些老旧的图画,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午后。
    现在的裴景淮再讲起这些曾经,更多的是一种释然,释然到就连他自己都认为,这些回忆好像是上辈子的事,至少和现在的他无关。
    六岁,十几岁,甚至是二十岁出头的那个压抑的他,都早已随着时间和他完成了告别。
    叶知让问,如果能够回到过去,他希望回到多少岁?
    裴景淮想了想道:“我觉得二十五很好,那年,我遇见了你,像是老天爷送给我的礼物。三十岁时也不错,那时我们在一起,我拥有了爱我的家人。三十五岁,也很好,四十岁回忆起来也很幸福,那年,安安出现在了我们的生命里。”
    “所以你到底想回到多少岁?”
    裴景淮紧握了握她的手:“你出现后的每一年,对我来说都是好日子,随便回去哪天,我都愿意。让让,下辈子我们还要做家人,好吗?”
    叶知让侧头靠在他肩上:“还要做爱人,不过,如果还能有下辈子,能不能换你先喜欢上我?”
    “好。”
    窗外,阳光正好,一如许多个过往。
    ……
    裴时安答应周煜的追求是在她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除夕。
    周煜当着裴家和周家两家长辈的面,单膝跪地,为她献上了戒指。
    周木瞧着这一幕,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裴景淮更是全程板着脸,他的心情十分复杂,但怎么说呢?
    如果裴时安一定要恋爱,结婚,那周煜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
    不管怎么说,周煜是他看着长大的,周家和他们家也是门当户对,周木和黎思雨也都不是多事的人,除了周煜比裴时安大了几岁,似乎也没什么不合适的。
    叶知让和黎思雨满是慈蔼的看着两个孩子,终于,裴时安在犹豫过后,向周煜伸出了手。
    周煜为她戴上戒指,虔诚的亲吻了她的指尖,他捧在手里二十多年的女孩,终于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周木是第一个站起来鼓掌的,这一刻,他很为自家儿子骄傲。
    裴景淮象征性的拍了两下手,长长叹了口气。
    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