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论法的精神》(二)
作者:手抓饭   原神:我有一座图书馆最新章节     
    现在的苏均就是重新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不得不说《论法的精神》厉害是真的厉害,毕竟被认为是自亚里士多德之后的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着作。
    是的,它不像绝大多数人想象的那样,简单来说就是有种“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的意味。
    《论法的精神》不止单单讲“法”,它是以政治、法律为中心,广泛涉及经济、社会、宗教、伦理、历史、地理等方面,要不然也不会被称为“法学的百科全书”。
    最重要的是孟德斯鸠在该书中不是在单纯地研究法律,而是试图阐述法的精神,即揭示各种社会现象以及自然现象自身的性质、状态及其对法律的影响。
    在孟德斯鸠看来,各国的法律背后都隐藏着各种相关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这些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性质和状态都对法律存在着影响关系,它们就像灵魂、精神一样主宰着法律,此即“法的精神”。
    这才是“法的精神”,它告诉苏均的是每一个国家的法律背后都隐藏着这种精神,换在提瓦特的各国身上同样适用。
    就好比璃月,在璃月的法律底色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契约。这是因为自璃月建国以来,岩王爷推崇的就是“契约精神”,所以对璃月而言国家法律的精神是“契约”。
    再看温迪,哦不,这里应该是巴巴托斯“自由理念”下的蒙德,他们所推崇的是“自由至上主义”,推及于此,蒙德的法律底色是“自由”。对于这一点苏均早有体会,要不然蒙德也不会有那么多“个性”的人了。
    不过这些都是《论法的精神》在学术上面的贡献,而对于现在的璃月、现在的苏均来说,最重要的是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
    一切拥有权力者,皆会滥权!!!
    正是由于这种洞见,《论法的精神》奠定了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思想基础,系“三权分立”学说的先驱!
    这对于现在的璃月来说很重要!因为经过苏均《社会契约论》的打下基础,“天赋人权”、“主权在民”这种观念在每一个璃月人心中都有了一个大致的概念。
    可能这种概念并不深刻,影响也不足够到刻进骨子里,但只要有就行,萌芽就是由此开始的。
    而苏均搬出《论法的精神》就是在璃月彻底的推行“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思想,这种推行不一定是以“三权分立”的形式,不过它们都很具体——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是苏均要再次对所有人强调的地方,无论是七星的权力、还是总务司的权力它们都要在“笼子”里面运行,因为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
    这也可以说是孟德斯鸠最伟大的思想观点,无论是“三权分立”还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底层逻辑,所以《论法的精神》也凭借此在前世名列“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十大经典名着”。
    至于在提瓦特的话,苏均并不确定《论法的精神》还能不能达到这种高度。很简单,说到底还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提瓦特z法说给提瓦特人”。
    对于有神存在的其它六国,法律再高还能高的过神明吗?就连在提瓦特以“法律”和“审判”闻名的枫丹也做不到吧?那就何谈“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苏均也深知这一点,他总不能跑到魔神面前说“我要把你的权力关进笼子里!!!”,那不是**而是大**。
    所以,苏均还那句话“该书仅适用于璃月,其它概不负责”,毕竟对于目前的璃月来说才是真正的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这也是提瓦特国家形成的底色决定的,“人寻求神的保护,神回应人而订立契约建起国家”,所以要把神的权力关进笼子里显然根本不太可能。甚至还不同于君主立宪制,相较于只是吉祥物的君主而神却是真的可以影响国家兴衰的主要力量。
    苏均在此做的一切包括对于《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的分析和理解都是建立在“岩王爷离开之后的璃月”的基础上的,因为纵观整个提瓦特也只有现在的璃月有这个土壤。
    《论法的精神》这部着作很厚,分为上下两册,也代表着它的字数很多,更代表着苏均的头发要“哗啦啦”的掉。
    当然,上册部分还不是主要问题,这部分主要还是孟德斯鸠对于“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和“三权分立”等一系列思想的建立和集中阐述。
    而对于苏均来说下半部分才是难点,因为下册孟德斯鸠重在历史与考证,考证了前世法国历史上民法的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渊源与流变,以及法国封建法律理论与封建君主制。
    还是一样的,就像当初在思考《社会契约论》一样,苏均要用《论法的精神》的知识来分析和考证提瓦特的历史法,不过他心中已经有了打算,要玩就玩狠的,直接分析“提瓦特七国”的法律。
    这可是大工程啊,但苏均对此并不意外,毕竟作为身经百战的战士,他早已习惯了这种程度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