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到达凉州
作者:一朵女子   穿成炮灰后,我掉进极品窝最新章节     
    麦香愤愤地说。
    苏锦点点头:“我不是可怜柯来珠,我只是……”败给了母爱。
    李玉珍当初装疯,就是为了躲避官差的糟蹋。但是看着女儿被冻伤,她选择了清醒。然后,向现实低头。为了女儿,主动去用身体换银子给女儿治伤。
    这世间,最无私最伟大的就是母爱。她不想怠慢了这份爱。
    因路面结冰,队伍用了八天的时间才到达凉州。
    自从消灭了一伙马匪后,流放队伍在这片以匪徒猖獗出名的地段,竟没有再遇见劫匪。
    连金武和张继都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是因为他们剿灭了一个马匪据点,表现得太凶悍,把其他劫匪吓破胆了?
    苏锦多少知道一点真实的原因。因为系统扫描到有人给在这一带活动的马匪送了信,自此后,马匪们就避开了流放队伍。
    果然,拳头硬才是道理。
    凉州是流放队伍去蛮荒经过的最后的一个大城池了。虽然大,却荒凉破败。城墙裸露着凹凸不平的石头,看上面的裂缝和风雨腐蚀的痕迹,就知道年代久远。
    城门前的官道道路坑洼不平,路上时不时能看到牲畜的粪便。
    整座大城散发着一种古朴荒凉之感。
    凉州没有被旱灾波及,但土地贫瘠,河流少,能种出来的作物少之又少,所以这片地域,一直是鱼皇国最贫穷最混乱的地方。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里民风彪悍,鱼皇国的律法到了这里,脆弱得如一张纸。
    凉州,是一个武力至上的地方。
    凉州刺史带领下属官员到城门口迎接五皇子。一番寒暄后,五皇子的马车被官员们簇拥着走了。
    金武和张继带着流放队伍直接去了驿馆。
    城中建筑设施又矮又破,街道上脏乱差。开着门的店铺门可罗雀。街上的行人大多穿着补丁衣服。仔细观察,沿街乞讨的男女老少随处可见。
    然后,队伍在去驿馆的途中居然遇到了一伙打架的。两方都被打得头破血流。经过的人却反应冷淡,似乎对这种现象已经习以为常了。
    到了驿馆,驿馆的条件令众人大跌眼镜。
    除了驿丞和驿卒住的四五间房是好的,其它房子都没了屋顶。院子里杂草丛生,到处是碎石和土堆。用残垣断壁形容眼前的驿馆非常贴切。
    金武很是无语。
    就这样的破地方,让他们怎么住?
    驿丞带着两个驿卒出来。驿丞的官袍衣袖上居然补了两块明晃晃的大补丁。
    驿卒身上的补丁更多。
    三个人都是一脸菜色,一看就是常年吃不饱造成的。
    很多犯人都觉得自己来到了贫民窟。
    金武递上官文。
    驿丞看完后,对着金武抱拳行礼:“金大人。”然后,看了一眼他身后的队伍,神色讪讪,“金大人,凉州是有名的穷地方,驿馆的条件就这样,您看……您看着安排吧!”
    言下之意就是让金武自己想办法安排。别说犯人,就是官差一天的吃喝,驿馆也负担不起。
    好在只是在凉州城内补充物资,明天就离开。金武安排犯人们住得起客栈的就住客栈,住不起的就在院子里支帐篷。
    大部分人都住驿馆周围的客栈。身上又脏又臭,就为了能洗个澡,也得住客栈。
    苏锦四人和卢家都选了同一家客栈。
    客栈也不咋地,墙皮脱落,门窗都腐烂了。被褥陈旧,有一股浓重的发霉味道。好歹有屋顶,下雨不漏。其他的,就别强求了。
    一向冷清的客栈突然来了这么多客人,可把掌柜的和伙计们高兴坏了。管他是什么人,只要给钱就是好客人。
    苏锦要了三个房间。小九和满仓一间,周阿奶和麦香一间,她自己一间。
    几人先洗了一个热水澡。房间里都点了两个炭盆,才没有因为洗澡而被冻死。
    苏锦出房间问了一下伙食情况。一个黑面窝头就要三十文,算了,还是吃自己的吧!
    她进了周阿奶的房间,用屋里的炭盆放上铁架,熬了一锅粥,热了菜包子。对小九谎说是在外面买的。
    吃过饭,盘点物资,准备把缺的物资一次性补齐。
    过了凉州,物资会越来越匮乏,拿钱都买不到。
    苏锦总觉得自己忘了点儿什么。可是一时又想不起来。
    “宿主,书中最重要的一个男二号在凉州。”110适时提醒。
    苏锦一拍额头。
    她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烂尾作者对这个金牌男配的着墨还是比较多的。
    金牌男配是凉州刺史的独生儿子金不换。此人十八九岁的年纪,长得唇红齿白,异常俊美。曾经俘获了无数少女的芳心。
    但此人脾气古怪,十分不好相处。别人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他还没有成亲。
    白乐瑶随流放队伍来凉州后,出去采购物资与金不换巧遇。女主的强大光环立刻让金不换对白乐瑶产生了好感,两人很快成为朋友。
    金不换不但给白乐瑶准备了丰厚的物资,还不放心她此后的路途,派人跟随保护。
    到达蛮荒后,金不换更是亲赴蛮荒,去看望白乐瑶。甚至为了替白乐瑶出气,挥剑怒斩地头蛇。
    后来,白乐瑶随南宫暄回京,金不换也很快跟随过去。为白乐瑶登上后位,出谋划策,排除万难,无怨无悔地付出。
    后来,他更是成为南宫暄的宠臣,荣耀加身,权势滔天。
    金不换是凉州刺史的宝贝儿子。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他爹当刺史就等于他当刺史。如果他这个金牌男配跟白乐瑶相遇,再加上一个恨她入骨的南宫暄,两人肯定会借助金不换的势力对付自己。
    不行!绝不能让他们勾搭到一块。
    “110,赶快搜索一下金不换在哪里?有没有跟南宫暄和白乐瑶遇上了?”
    “宿主,凉州刺史正在宴请南宫暄和白乐瑶。金不换本来在酒楼为朋友庆生。但过生日的那人因为太高兴噎着了,已经被送回家。庆生会提前结束。金不换此时在回家的路上。”
    苏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