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进入长白山挖人参,偶遇猞猁斗独狼
作者:不是西红柿   年代:老子在1978投机倒把最新章节     
    三月中旬。
    张二狗还是暂时告别了袁圆园,带着曹雪生一起前往长白山挖参。
    ……
    呜呜呜~
    哐当哐当~
    当火车鸣笛,向前行驶时,张二狗和曹雪生此时已经坐在前往长白山火车的位置上。
    第九节车厢,二人面对面靠窗的位置而坐。
    目光都望着车窗外。
    火车有些拥挤,不但座位坐满了,乘客们连过道都占据着。
    还好张二狗提前做好准备,买了两张硬座有座位的车票。
    不然几十个小时的车程,那得累死。
    曹雪生没出过远门,出发之前只去过镇上,算是他去的最远的地方。
    更没坐过火车,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坐火车,所以很是兴奋。
    心里明白,没有眼前的人,他不可能有这种待遇,所以既崇拜,又感激他。
    当然,兴奋马上被车程时间打败了。
    坐车是件很累的事情,不管是有座,还是没座位,到了晚上都不能躺着休息。
    除非一人占两个位置或三个位置,但连过道都站满了人,怎么可能有这种条件。
    相对来说,买卧铺还是非常爽的,睡睡觉也就到目的地了。
    ……
    十天后。
    两个人出现在了长白山下的一个叫牛家沟的小村庄里,花了点钱,借宿在一户农户家里。
    这户人家只有兄妹二人相依为命,父母几年前就已经先后去世了。
    男子已经二十一岁,妹妹十七岁,都不小了。
    牛平作为兄长,自然就承担了家庭的重担。
    哥哥主外,妹妹主内,日子过的还算可以。
    加上会打猎,会采参,所以可以贴补一些家用。
    张二狗每天花三毛钱,二人就可以在他家里住下来,但伙食费另算。
    每天出一块钱,包吃包住搞定。
    为了吃的好一点,张二狗还是自己偶尔去镇子上采购食材。
    加上牛平会打猎,家里还是有些野味改善改善伙食的。
    上山打猎是件危险的事情,张二狗在当地租了把猎枪,上山也有个防身的武器。
    牛小妹不太爱说话,但干家务活绝对是一把小能手。
    家里里里外外,都被她收拾的干干净净,井井有条。
    时不时的,牛小妹用目光偷偷瞧着张二狗的脸,似乎对他的来历很是好奇。
    “小平,你除了会打猎,还会采参吗?”
    饭吃到一半,张二狗看向男子问道。
    青年点点头:“会的,以前我和爷爷,还有我爸爸都上山采过参,不说经验如何,但基本的找、观、采挖还是知道的。”
    “我是收参人,但想亲自体验体验采参人的日常,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引导人,带我和雪生上山采参?”
    “当然,少不了你的报酬,引导一次,我给你五十块。”
    牛平想了想,没有马上答应下来:“狗哥,这长白山上环境复杂,还有豺狼虎豹黑瞎子等,很危险的。”
    “随时可能遇到生命危险,你们二人真的要去?”
    在他看来,如果没有适应能力,最好不要轻易进山。
    不说老虎、熊,就是遇到发疯的野猪,也能要了人命。
    “放心,我也是一名好猎手,而且还有野外生存的经验,加上你,问题不大。”
    又看看身边的曹雪生:“他也是,从小生活在山村里,上山下地爬树掏鸟窝什么都会,绝对不会成为团队累赘,赶山不是问题。”
    青年寻思了一会儿,才点点头:“不过我要一天十块,而不是一次五十。”
    “还有采到人参,我要分三成,你两个人七成,你是雇主,分四成,剩下三成给他。”
    张二狗想了想,三个人,分三份倒是还可以接受,自己多分一成。
    雪生可以不要三成,张二狗也不会小气,是打算给他三成的。
    但若没有收获,只能给他们发点死工资了。
    至于按天数算钱,也可以接受,毕竟赶山一次,估计要在山里头转悠好几天才有收获,按天算也合理。
    十块一天,按照这个时代工人一个月才五十块左右工资的标准,确实是有些贵。
    但这是冒着生命危险干的活,利益也大,勉强也能接受。
    牛小妹留在了家里看家,家里养了鸡和猪,不得不留下来看着。
    再者如此危险的事情,牛平自然不愿意带妹妹进山。
    三人准备好行头,自带了些肉干,干粮以及饮用水,以备不时之需,就在牛平的带领下向长白山深处进发。
    长白山森林阴凉、湿润,土地肥沃,阳光被森林阻挡,以及雾气多等缘故,特别适合于野人参的生长环境。
    这也是山人参最出名的地方。
    可补五脏、除邪气、定魂魄,安精神、止惊悸,明目开心益志等作用。
    延年益寿,身体强健。
    泡酒、直接嚼服、煲汤或煎熬等都可以。
    有百草之王的美誉。
    进入林中,气温就变得阴凉起来了。
    才四月初,天气并不是那么的热。
    山中有雾气,好在是挑选着晴天上山,不至于淋湿衣服。
    山中植物种类繁多。
    张二狗进入山中,就看到好多认识与不认识的植物。
    比如山楂海棠、蕨类、长白松、红豆松等等。
    动物类也多。
    包括紫貂、白肩雕、东北虎、金钱豹、梅花鹿等。
    黑熊,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黑瞎子”。
    猞猁是非常敏捷的猫科动物,闪电杀手。
    狼的克星。
    偷袭高手,所以很危险。
    张二狗对于猞猁,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也从网上偶尔看到了它们的一些资料。
    非常危险。
    所以发现它们一定要小心。
    它们也许会怕人,不敢轻易攻击人类,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所以在上山的路上,张二狗尽量让曹雪生注意周围环境,拿好开山刀防身,以防万一。
    同时一边走,一边牛平会向二人辅导一下进入林中的注意事项、应对策略与逃生经验,免遭不测。
    森林越大,树林越广、动物越多,也就越危险。
    如果没有当地人做向导,很容易就会在这片大森林中迷路,分不清东西南北,找不到回家的路。
    牛平戴着指南针。
    张二狗则偷偷带着手机,时不时的取出来打开指南针测测方位。
    有个向导,基本上是不会迷路的。
    毕竟常年在这片森林里闯荡的牛平,就是闭上眼睛,也能分辨回家的方位。
    没有当地人做向导,张二狗还真不敢冒然的进入长白山深处,以免迷失方向。
    好处是他可以随时穿越回农家乐去,所以也不是太害怕。
    但不能带自己人来,否则就害了别人了。
    他自己遇到危险,迷了路倒是可以穿越回去缓解一下,可别人不行。
    所以要不他自己一个人上山,什么人也不带。
    带了人来,就必须请个当地人当向导,避免同伴受到伤害。
    又或者已经经过特殊训练的人。
    不一会儿,张二狗就发现了一些中草药,还有一株野人参,但药龄才一、两年,几人也没采。
    没有个五年、十年以上,都不值什么钱。
    最少要五年以上。
    喵~
    突然前面一声野兽的叫声,让牛平马上立住了脚步。
    “什么东西?”曹雪生问道。
    “猞猁。”牛平淡淡的回了一句。
    张二狗想了想,猞猁的话也见过。
    只是在刷抖音、今日头条等视频,浏览器或电视纪录片上见过。
    比如动物世界纪录片。
    现实却实没见过,感觉显然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一只猞猁体长可达1.3米上下,体重大约能在50斤上下。
    最大的也就三十公斤的样子。
    六十斤不大,也不小。
    相当于是山中的小老虎。
    一般来说,它们喜欢单独行动。
    和老虎差不多。
    猫科动物一般都是独行侠。
    除非洲狮以外,十有八九的猫科动物都是独来独往。
    相对来说,这是一种实力的象征。
    “赤手空拳,最好不要惹到它们。”牛平突然压低了声音道。
    五十斤的猞猁不大,但也不是很小,真攻击起来,人未必是它们的对手,受伤是不用说的。
    作为猫科动物,猞猁是老虎一样的猛兽,只是比老虎小的多。
    只有几十斤的它们,也能捕食比它们大几倍的动物。
    而且是狼的克星,能猎杀独狼,特别喜欢偷家。
    狼出去捕猎时,往往猞猁就会趁虚而入,偷偷溜进狼窝把一窝独仔子杀了吃肉。
    它们的爪钩有六厘米长,锋利无比,可以割开狼的皮毛,并杀死狼。
    群狼打不过,只能偷袭独狼。
    而且会爬树,就算是群狼,对它没有办法。
    除了爪子,它们的牙齿更厉害,像刀子一样,能轻松割开狼皮杀害它们。
    狼见到它们,也只能避而远之或以死相搏。
    很快,三人就靠近了声音传来的地方,张二狗远远的,已经看到前面百米开外的草地上有只猫科动物和一头狼正在博弈。
    它们互相对立,张牙舞爪,挪动着身子,对对方露出凶相,谁也不让着谁。
    但可以看到,狼的脸上已经有了爪痕,脖子上也在流着鲜血,已经把它脖颈上的皮给染红。
    它受伤了,但对面的猫科动物显然没事。
    张二狗稍打量了一下这只动物,耳尖是黑色的耸立簇毛,尾巴较短而四肢长而矫健。
    背上的毛呈粉红棕色,腹毛呈黄白色,全身上下混杂棕黑色长毛,棕褐色斑点。
    不用怀疑,这就是一只成年的健壮猞猁,有六十斤左右。
    最大的猞猁,能长到六十四斤。
    眼前这一只,应该能有个六十斤。
    嘶~
    狼张口,露出了里面两排结实的利齿。
    猞猁不甘示弱,一边左右踱步,一边瞄准对方的空虚处准备攻击。
    “你俩运气不错,正好遇到一场独狼战猞猁的好戏。”牛平看的津津有味的道。
    张二狗和曹雪生互相对望了眼,表示无语。
    终于还是狼先沉不住气,发起了主动攻击。
    但猞猁是何其的灵敏,侧跃而起,爪子给了狼头重重一击,差点把狼眼抓瞎,脸上又多了几条抓痕。
    鲜血淋漓。
    很显然,如果此狼没有同伴来救,根本就不是猞猁的对手,只会慢慢的消耗体力或流血过多,最后死在猞猁的利齿之下。
    张二狗和曹雪生也是看的热血沸腾,也是第一次看到野生猞猁与狼的战斗。
    不得不说,很精彩。
    都是山中凶猛的猎手,战斗起来势均力敌,更有观赏性。
    谁也没有插手它们的战斗,只是在一边静静的看着。
    没多久,两只猛兽就开始了最后的搏杀。
    最终独狼不敌,被猞猁按在地上活活咬死。
    战斗也结束了。
    但猞猁的警惕性,马上发现了藏在灌木丛后面的三人。
    它也没有攻击,也没有跑,只是这样警惕的注视着。
    牛平端起了猎枪,瞄准着猞猁犹豫了下,但还是放下了,转身继续往林中走。
    张二狗看了看他,不明白他为什么又放下了枪。
    曹雪生觉得这只大野猫挺凶猛的,自然识趣的不敢去招惹它。
    “狗哥,你应该奇怪我刚才为什么不开枪对付那只猞猁吧?”
    走了几步,牛平自己道。
    张二狗确实是有疑问:“为什么?”
    牛平就笑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这次进山又不是来打猎的,而是带你们采参的,没有那个闲工夫,也不会拿着你给的工资而干自己的事情。”
    张二狗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既然是来采参的,就不适合狩猎,否则打到了也不方便携带,还有可能招惹到别的野兽袭击。
    到是回去的路上,可以打点猎物回去,顺带。
    “你是对的。”张二狗赞许道。
    也经得起诱惑。
    换作一些贪得无厌的人,看到刚才那种好机会,一定不会错过吧。
    几人没有多说,继续向着林子深处而去。
    这片林海太大了,几乎一眼看不到头,走进里面还有些阴森森的,二人都有些害怕和警惕。
    这片森林之中,存在着各种可能性,一不小心,可能就会遇到生命危险。
    群狼、豹子、黑熊、老虎,还有刚才的那种猞猁。
    每一种,都是能威胁到人生命的存在。
    最后是野猪,一般来说,它们不会攻击人。
    但攻击起来,那可能不会输于虎狼。
    特别是受过伤的野猪,几乎是见人就咬的存在。
    有猎枪在手,也怕正面迎上它们。
    想象一下,一头野猪三、四百斤,皮糙肉厚的,近距离的情况下,正面迎上人很难占到便宜。
    即使有猎枪在手,慌张之下,很难瞄准它们的要害。
    一枪无法命中它们的要害,一旦被它们撞倒在地,基本上就可以全村“吃席了”。
    运气好点,可能还能捡条命,但估计身上会被它咬的皮开肉绽,掉下几块肉来。
    最怕的是咬到肚子和脖颈处,小命不保。
    如果不幸被它们咬中“第三条腿”,那就等着断子绝孙吧。
    有老婆的,因为缺少那个零部件,无法互动,长期以往下去,可能会出现感情上的茅盾。
    这不是闹着玩的,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没有了它是非常不完美的。
    那是男人的骄傲,雄风。
    丢什么,也不能丢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