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官窑
作者:曦蓬堂主   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最新章节     
    转眼之间,到了中秋节,白天金陵府的很多名流和古董藏家都陆续来了陈府。
    本来陈府就面积很大,景色很好,附近百姓也都来看热闹,家丁们开始布置花灯。
    陈龙和几个年纪比较大的古董行前辈坐在一个长桌子后面的椅子上,陈二爷和六爷几人也都坐在四周。这时候已经上午九点多了。
    一开始流程是金陵的百姓来鉴宝,每人拿着一些古董来让鉴定真伪和价值。
    这些百姓手里的古董有的是祖传的,有的是这些收藏爱好者自己古董店里淘的,自己也不知道真假。
    金陵府六朝古都,民间流传古物甚多,而且江南富庶,大藏家比比皆是,这些人也爱一起交流,也爱热闹,也会好奇别人手里有什么宝贝。
    这里也不乏盗墓贼拿着挖出来的东西来凑热闹,万一被哪个老板看上了,还能卖个好价钱。
    这是晚清时期,离清早期康熙,雍正,乾隆,年代很近,那三个朝代生产了大量精良瓷器,也很多官窑流落民间。
    中国瓷器的“官窑”之路是循着强化君权的道路行进的。
    唐代时期没有固定的官窑,不过河北生产的邢窑,进贡朝廷,算是官窑雏形,邢窑是白瓷,没有颜色,类银似雪。
    当时武则天大盈库专用的邢窑瓷器,底部都刻着“盈”字,这个盈字最后一笔刻得很有特点,是反着写的一笔,我都怀疑是不是当时的什么记号。
    邢窑有个鉴别要点,它瓷器是白色的,但是在瓷器的转折之处,会泛湖水绿色,很漂亮,这点目前很难仿制,仿的也不太过关。
    中国古代的君权实际是从宋代开始加重的,以皇帝架空三省六部和广授使职为表现,而“官窑”概念的正式出现也正是在宋代。
    宋代以前,瓷器供应宫廷使用的方式是“贡瓷”,也就是各地的知名瓷窑生产出的最高级瓷器贡给宫廷使用。
    当然这种“贡”,对于瓷窑来说并不一定意味着经济负担,因为它更多地像是一种“买卖”,这些“贡瓷”还是有地方政府买单的。因此,“贡瓷”实际属于一种官方的专项采购。
    而生产“贡瓷”的瓷窑,在完成了“贡瓷”的生产任务外,它自己的生产经营并不受影响,所生产的非“贡瓷”可以任意出售。
    宋代加强君权,“贡瓷”模式就开始被另两种制度性的模式取代。首先出现的是“制样须索”模式,这属于官方出样定制的一种定向采购。
    它由宫廷提供“样式”,承做的瓷窑在地方政府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官样”生产,产成品完全销售给宫廷不能流入民间。
    宋·庄绰《鸡肋编》记载:
    “处州龙泉县……宣和中,禁庭制样须索,益加工巧。”
    宋代是个文人气很浓的时代,尤其宋徽宗赵佶本人就是是丹青高手,还写的一手好字,他创造的瘦金体天下闻名。
    皇帝的审美会影响民间,尤其瓷器,所以宋代生产的单色釉瓷器我认为最美和典雅。
    当时的五大名窑,官,哥,汝,定,钧瓷器都进贡朝廷。
    前些年,一个宋代汝窑小碟子拍了一个多亿。
    宋·叶寘《坦斋笔衡》记载:“宣(和)、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中兴渡江,有邵成章提举后苑,号“邵局”,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造青器,名“内窑”。
    澄泥为范,极其精致,釉色莹澈,为世所珍。
    后郊坛下别立新窑,亦曰“官窑”比旧窑大不矣!余如乌泥窑、余姚窑、续窑,皆非官窑比。若谓旧越窑,不复见矣。”
    从宋徽宗开始,皇帝直接把自家用瓷的生产在制度上“垄断”和“独尊”起来,“官窑”诞生。
    元代时候枢密院定烧的枢府瓷,是元代官窑,这类瓷器多是卵白釉,在瓷器上有的对称模印枢府二字,隐藏在纹饰之中,不仔细看很难发觉。
    我曾经买到一个枢府瓷大碗,在我手里很久,才发现碗口一圈回文纹饰里藏着对称的两个字。
    “官窑”制度的成熟期是明、清两代,因为清几乎是全盘继承了明的各种制度,因此,明是“官窑”制度成熟的关键,这种成熟的标志就是景德镇御器厂。
    明太祖为第三帝国进行的几项根本性顶层设计,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取消相权而把君权加重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与之相对应的,发源于宋的“官窑”制度就进一步发展,成为了“御器厂”(清代也称“御窑厂”)制度。
    《明会典·工部》“窑冶·陶器”条: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如数少,行移饶、处等府烧造。
    《明史·地理志》“浮梁县”条:(县)西南有景德镇,宣德初,置御器厂于此。
    浮梁就是景德镇,我们学的白居易的琵琶行里面一句浮梁买茶去,就是去的景德镇。
    《明史·食货志》:宣宗始遣中官张善之饶州,烧造奉先殿几筵龙凤文白瓷器。
    这是皇帝派往新版“官窑”监督御用瓷器烧造的开端,张善也就成了未来大名鼎鼎的景德镇御窑厂督窑官年希尧、唐英们的开山门前辈。
    中国古代瓷器史上后五百余年的辉煌,就在这新版“官窑”的基础上奠定。
    在明代时候,后期出现官搭民烧,明代后期,景德镇民窑数量激增。
    文献记载,嘉靖十九年(1540年)时,“浮梁景德镇民以陶为业,聚佣至万余人”。
    至万历年间,“镇上佣工”,“每日不下数万人”。万历时人王世懋在《二酉委谭》中记录了景德镇当时的景象:“万杵之声殷地,火光炸天,夜令人不能寝,戏呼之曰四时雷电镇。”
    民窑除了生产市场上普遍需要的一般产品外,还生产高级细瓷器。
    民窑产品的销售地域很广,王宗沐撰《江西省大志·陶书》记载:“自燕云而北,南交趾,东际海,西被蜀,无所不至,皆出于景德镇。”
    由于竞争异常激烈,民窑在经营上不得不精打细算,工艺上亦必须不断改进,因此显示出比官窑更大的优越性。
    例如,在燃料消耗相同的情况下,民窑每一窑的产量约比官窑大三倍。民窑的优势被官窑利用,嘉靖以后,凡属宫廷使用的“钦限”瓷,都由民窑生产,即称“官搭民烧”。
    到了清代,“官搭民烧”制度,被清代御窑继承,并发展到了比较好的状态。
    科普一段官窑发展史,因为什么东西都有演变史。
    官窑发展史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传承。
    陈龙今天搞得赛宝,很多藏家拿出了各个朝代的官窑,当然,也很多是赝品。
    那就要比拼眼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