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衣锦还乡
作者:曦蓬堂主   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最新章节     
    江城之战中,我写过一句话,这世界上有衣锦还乡,披褐怀玉。
    今天,老李衣锦还乡了……
    那天,陈龙把最贵重的青铜鼎送给了老李,陈龙感激老李五十多岁的年纪,还为自己孙子独身追击绑匪,面对枪口丝毫不惧。
    老李盗墓起家,他对古董行并不太喜欢,而且他孑然一身。
    离开金陵之前,他找个古董店,把陈龙送他的青铜鼎卖了,换成了金条和龙洋。
    今天,老李和六爷、陈二爷、查干、还有拔都和几个蒙古人,到了老李的故乡。
    记得一句古话,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曾经,我对这句话极其鄙视,现在,我比较认可,也认为有时候很必要。
    记得我二十三岁时候,就在某外企做了公司老总,管理千军万马。
    当时,公司给我配的奔驰600,那时候是两百多万的车。
    回家过年了,司机给我送回老家,送到那个东北贫瘠的小县城,每次,我都让司机在县城给我放下,他开车回家过年,我打个三轮车回大山里老家过春节。
    我记忆里好像一直邋里邋遢,就像书中的六爷,不修边幅。
    记得每一个大年初一,很多幼年伙伴和亲戚来拜年,我都迷迷糊糊没起床,起来后,我穿着我爹十几年的破棉袄给大家逐一挨家挨户拜年。
    我喜欢扮猪吃虎,喜欢考验人性和测试人心。
    只是很多事我越来越心寒……
    村里人并不知道,我五湖四海也豪宅不缺,宝马香车无数,党政军商朋友很多,也结交了无数黑白两道豪杰,甚至奇珍异宝可以车载……
    只是我不喜欢炫耀,我喜欢扮猪吃虎,披褐怀玉。
    可是,我觉得我错了……
    记得演员黄渤说过,在你最弱小的时候,也是你身边小人最多的时候。
    现在看来,这句话颇有哲理,人心不可直视。
    男人,如果你风光了,一定要衣锦还乡一次,这会在家乡给你带来几十年的好处……
    老李五十多岁了,他几十年没有回到家乡,今天,他衣锦还乡!
    老李的父母早已经故去,他有两个哥哥,都是很质朴的乡下人。
    乡下人并不是贬义词,山东的乡人质朴,质朴的会让你怀疑人生,我公司很多山东老乡,真的豪爽通达。
    陈二爷和六爷、查干他们都买了很多礼物,四哥赶着车拉着青黛和兰蕙,还在后面没到。
    老李回了村子,这是个古老的村庄,我一直以为古代的村庄是不是都是残垣断壁?
    我错了,任何年代,人,都会把家修饰的很好,即使土墙黑瓦。
    老李的两个哥哥和乡邻都来看望老李,老李给大家很多礼物和江南特产。
    老李换了新衣服,头上辫子梳理的很光洁,只是脸上多了皱纹和沧桑……
    他的幼年伙伴都来看他,那些伙伴也都很老了,因为耕种和操劳,那些伙伴看起来都比老李苍老很多……
    他们轮流着请老李吃饭喝酒,老李每天喝的醉醺醺的回到他哥哥家。
    陈二爷和六爷他们没事就在兖州府游山玩水,等着四哥的马车,等着青黛和兰蕙。
    老李依旧无醉不欢,每天和幼年伙伴喝酒,他讲着过去,讲着半生经历,他们一起回忆着儿时的点点滴滴……
    每一天,老李他们醉的步履蹒跚,醉的摇摇晃晃……
    想起北大才子王怜花的一首诗:
    在古老的村庄
    我们漫步而行
    歌声那么瘦弱
    如此啊,我的好兄弟
    并肩走出酒馆
    双手扶住门框
    阳光那么悠长
    如此啊,我的好兄弟!
    谁没有过激情四射的青春?谁没走过黄沙漫漫的古道?
    那些往事和故人,像盛开的花,凛冽的酒,像齐飞的落霞,一色的秋水……
    滕州靠近微山湖,六爷和陈二爷他们没事就去微山湖上荡舟,去看绵延百里的荷花。
    湖水清澈,荷叶田田,白鹭和一些不知名的水鸟并不怕人,它们有时候岸边一只脚独立,一动不动,像个木偶……
    水鸭子很多,这个时节都长大了,它们成双成对的在水里嬉戏,有时候窃窃私语的商量着如何繁衍后代……
    这天,老李、六爷和陈二爷他们正在喝酒,门外四哥的马车到了,他们事先约定了地址,我很好奇,那时候没有导航,如何找到坐标,可能一路打听吧……
    青黛和兰蕙这几天在车上闷坏了,到了这个村庄,看什么都很新奇。
    南乔也一起来的,一路上,她和余猛感情不断升温。
    张文龙骑了几天马,很累,他到了老李的故乡,在附近他们找了个客栈,他和四哥、梁风好好的睡了一天。
    而余猛和南乔已经去了微山湖看荷花去了……
    不要以为古人很封建,古人对待爱情,甚至比我们这个时代更大胆,我们这个时代更多的是功利和盘算。
    写到这里,想起我的外婆,她说,她参加革命的时候,十几岁,她十八岁的时候,认识我的外公。
    我外公比外婆大十三岁,原来有过两个老婆,第一个包办婚姻,性格不合离婚了,第二个老婆二十多岁病死,我外公和她感情很好。
    他妻子死之时,外公坐在大路上哭了几天几夜,直到哭晕……
    外公当时是解放区长,人很邋遢,不修边幅,我都一直怀疑我的邋遢是遗传外公基因。
    但是他很有威严,幼时读过私塾,精通经史,杀伐决断!
    外公在部队里开始追求外婆,外婆不喜欢他,嫌弃他邋遢,也觉得年纪差异太大。
    外公抑郁成疾,吐血不止,不知道啥病,我觉得算相思病吧?那时候应该没有非典和新冠,更没有假疫苗。
    外公躺在床上生命垂危了,战友们都劝我外婆去看一眼外公,外婆八岁就是孤儿,心肠刚硬,开始倔犟着一直不去。
    后来,还是熬不住大家的劝慰,去看了病榻上的外公,那时候天天打仗,八路军医疗条件很差,外公的住所很简陋。
    外婆看见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外公,床单和枕头上都是吐的斑斑血迹,她顿生怜惜,给外公的被褥都给洗了。
    她拿起枕头时候,发现外公枕头下放着一把驳壳枪,她拿起枪,发现弹夹里面压着两颗子弹……
    我小时候,外婆总说,她一直怀疑外公那两颗子弹是打算打死外婆的,然后外公自己自杀……
    每次说起这事,外公都沉默不语……
    外婆默认了外公的求婚,第二天,外公就病好了,我都怀疑是不是装病。
    他们很快在部队里结了婚,结婚的时候很热闹,也一起咬吊在房上的苹果,很多战友起哄,很热闹,剧情可以参考电视剧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
    那年,我外婆十八虚岁,后来,她还为我外公坐了牢……
    结婚的时候,外婆在集市上,花了一块大洋给外公的匣子枪换个牛皮的枪套,原来是木头的,很笨重。
    这本小说里写的那个青黛送给张文龙的豹子皮包原型,也许就是因为外婆的那个牛皮枪套吧……
    今天,醒酒了,趴在被窝里早早码字,窗外,阳光明媚!
    想起我的外婆,天堂,还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