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红薯,拯救黎民苍生!!!
作者:北冥耙耳朵   我在初唐开杂货铺最新章节     
    “咳咳……嘶……”
    程咬金一口干了二两白酒。
    霎时,一张澎湃的大脸红了个通透。
    可现在,程咬金却眯缝着眼睛,在回味这浓浓的酒意。
    “二郎,你也尝尝,这酒回味无穷啊!”
    李二其实早就在打量这酒了:
    “此酒竟是如此清澈,无有一丝浑浊,最难得的竟是这酒香味如此浓烈香醇。”
    接着,他并没有像程咬金那样一口饮尽。
    而是浅浅的呷了一口。
    双目微微闭合,细细的体味着那香醇的酒意。
    浅浅的酒液顺着喉咙下咽,随之有一种淡淡的灼热感传来。
    紧接着这股热流遍布全身,身子仿佛都活泛开了。
    这是一种极其特别的感觉。
    “当真是好酒啊!”
    李二瞪大了眼睛,忍不住赞叹一声。
    跟着就催促问道:
    “庄贤弟,此酒何名?”
    庄舟脱口说:
    “这叫二锅头。”
    李二皱了皱眉头:
    “这名字俗气了些,不过酒却是极品。”
    “就是就是,这才是男人该喝的酒,以前喝的都像是水了。”
    程咬金骂骂咧咧的说着,又把杯子递了过来:
    “庄老弟,再给我整一杯。”
    庄舟没做反驳,又给他满了一杯酒。
    端起酒杯,碰了一下,三人一起边吃边喝。
    不多时,一瓶二锅头也差不多见底了。
    除去庄舟和李二各自喝了一杯,剩下的全给程咬金抢过去喝了。
    算下来程咬金差不多干了六两白酒。
    可这家伙,完全没有尽兴,反而还勾起了肚子里的酒虫。
    “庄老弟,那啥……还有二锅头吗?”
    程咬金有些意犹未尽。
    “没了!”
    庄舟摊了摊手:
    “这次我就带了一瓶,你要想喝,下次到我店里来买,过两日就有货了。”
    “诶!这可真遗憾,我酒劲儿刚起呢,这就完了!”
    程咬金满是不甘,抄起筷子又往盆子里夹起一大块粉蒸肉。
    直接一口放进嘴里,接着啊呜啊呜的咀嚼起来。
    “庄贤弟,此乃何物?”
    李二又夹起粉蒸肉下的一块红薯,仔细辨别了一眼,确认自己不认识。
    可这玩意,他刚才已经吃了。
    软糯糯的,还很甜。
    一口下去,就有那种满足的饱腹感。
    “这个啊,这叫红薯。”
    庄舟其实已经是微醺状态了。
    没法子啊,他喝酒不行,顶天四两白天,必翻车。
    “这红薯是什么果实?”
    “这是长在地里的,对啊,你们这边还没有,等下……”
    庄舟记得拿过来的红薯还没有用完,晃晃悠悠的起身去拿了一个。
    “呐,就这玩意。”
    庄舟将一个紫红色的红薯递给李二,又解释说:
    “这就是红薯,去了皮,可以直接生吃,当然,最好的还是煮熟了吃,很甜。”
    “另外,还可以晒成红薯干,放几个月都不会坏。”
    “什么?!”
    李二当即震惊了,拿着手中的红薯不断的查看。
    嘴里还在不断喃喃念叨:
    “此物竟然如此神奇?”
    “对啊!而且这红薯产量也很高,一亩地大概能产三四千斤,用你们的话说,就是二十石(dan)左右。”
    庄舟这些日子里还是学习了不少知识,比如这初唐一石大概是120斤。
    “亩产二十石?”
    李二骇然。
    要知道,自他登基亲政以来,无时无刻都在想如何让老百姓吃饱的问题。
    现在虽然已经不是开国之初那样艰苦,可老百姓依然缺吃少穿。
    尤其是这吃的东西,完全不够。
    倘若这红薯能亩产二十石,那是李二想也不敢想的事。
    小小个红薯,完全可以拯救黎民苍生啊!
    “阿丑,你听见庄贤弟说的没有,这红薯产量竟是如此之高?”
    程咬金当然早听到了,也是满脸的疑惑:
    “庄老弟,这红薯真能亩产二十石,没吹牛?”
    庄舟想了想说:
    “这肯定跟土地的瘠薄有关系,土质好的还不止二十石,当然,土质差的估计也就十几石,反正产量肯定不低的。”
    “够吃了!”
    李二欣喜笑道:
    “只要能亩产十石就完全够吃了,庄贤弟,这红薯可是能够拯救黎民苍生啊!”
    亩产十石,还能保存几个月不坏,行军打仗时完全可以用来作为军粮。
    庄舟点点头,尴尬一笑。
    这两个家伙怪怪的。
    管他呢!
    反正我只是过来长安做生意的。
    这黎民苍生跟我也没啥关系!
    “对了,我观庄贤弟谈吐不凡,门口牌匾上的字体也是飘洒华丽,想必读过书吧?”
    这一个二个的,怎么都很关心我读没读过书?
    看来这个时代很看重读书人啊!
    “不瞒秦兄,我幼时跟着家父四处行商,也曾识文断字,勉强算个读书人吧!
    至于师承何派就谈不上了,门口牌匾上的字,其实是我托一个友人所作,登不得大雅之堂,见笑了!”
    庄舟又把先前说过的话,再次说了一遍。
    可李二听了眉头却是紧皱起来:
    “庄贤弟既是读书人,为何不考取功名,如今朝堂开科取士,正需要庄贤弟这样的读书人入仕为官,而却偏要做商贾呢?!”
    说着,他满是不解的盯着庄舟,想要知道他的答案。
    庄舟显然听出了对方对商贾的轻视。
    没法子啊!
    所谓士农工商,商人连农民都不如,是排在最后一位的。
    想了想,庄舟说:
    “我这个人懒得很,不想做官,更没什么匡扶社稷的抱负,只想着做点小买卖,过点小日子。”
    李二瘪了瘪嘴,这特么也是我想要的日子好吧!
    只是没有法子才做了这皇上啊!
    接着只听庄舟继续说道:
    “你说说,这人活着都是一辈子,干嘛要那么累,简简单单的不挺好吗?”
    “……”
    李二愣了一下,很扎心啊!
    其实这也不怪庄舟会这样想。
    他出生在和平年代,自幼接受的思想就是这样。
    不可能一天天喊着匡扶社稷吧?
    会被当作神经病的。
    再说了!
    他读书只是为了能找到一份好工作,有个稳定的收入。
    说到底还是为了过小日子。
    而这个年代呢!
    那就不一样了。
    读书则是为了入仕做官,施展毕生抱负,为朝廷效力,为皇帝尽忠。
    可庄舟尽哪门子忠啊!
    而且他才不会去干这样的傻事。
    “庄老弟,你这年纪轻轻的,不思进取啊你!”
    程咬金吸溜着排骨,帮衬着自家陛下说话。
    庄舟反驳道:
    “如今这天下海晏河清,当今皇上又是千古一帝的圣君,我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难道有错吗?”
    这番话听起来怪怪的,可程咬金却是无法反驳。
    只能说,这马屁拍得十分有水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