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安雪
作者:平喘   开局省状元,我选择北电!最新章节     
    刚重生的时候,他也想过自己的未来到底该怎么走,这一世与生俱来的超强记忆力,和比同龄人多二十年的逻辑思考能力,让他学什么都比别人快,别人需要一套套卷子才能琢磨清晰的题型,在他这里只需要看一遍,就记得住。
    十几年来学习成绩根本没有掉出年级前三过,也不存在低调,不出风头,学生的本质就是学习,如果一个学生连成绩都要低调,那无疑是对老师与自己最大的不尊重。
    所以,一个超强学习能力,且家庭财富超过百分之九十的人,未来该走哪条路,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爱好选择了。
    安雪说的也没错,去了清北,学到更高等的知识,以后甚至可以走上科研的道路,为国家的未来发光发热。
    可自家人知自家事,他只是比同龄人多活了二十年,即使前世,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真让他去搞科研,与那些真正的天才同台竞争,那不是差距,而是鸿沟。
    从博越初中发现本该大火的周董,俊杰等歌手都没有出现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真的不是重生这么简单,翻遍历史,这个世界和前世并没有太大的差距,依然有秦皇汉武,依然有唐宋元明清。
    但很多历史名人却都不同,前世耳熟能详的李白,苏轼等诗词大家,都不存在,却多了一个个博越前世没有听过的诗词大家。
    基于以上种种,选择未来走文娱道路的心,也更加坚定了,博越是一个确定方向就去行动的人,为此父母专门请了来到小村庄休闲度日的一位老者,专门辅导他。
    这位李老,博越并不了解,但他感觉的出来,自家老师的学识深不可测,老师也经常说,我就是一个唱戏的,一个表演的,没啥稀奇的,当然,博越不信。
    之所以选择自己去学,是因为虽然他有一个世界的文学作品可以抄,但如果没有相应的知识去匹配,他就是一个笑话,伤仲永的故事历历在目啊。
    所以博越打算从小说开始,第一部小说并没有选择中外名着,而是典型的快餐网文,这类小说,爽之一字贯穿全文,足矣。
    在这些网文里,《斗破苍穹》一书,无疑算是网文界的一座高山。
    在网文界,《斗破苍穹》发书的那年,无数的笔者前赴后继,写出了太多太多的老爷爷流小说,退婚这种情节也在那年成为主流,读者甚至戏称那年为网文界的斗破年,虽然只是戏称,但足矣见得这书有多火。
    博越不再犹豫,打开这个世界最大的小说网站,奇迹中文网,注册了作家资料,便开始码字。
    …………
    第一章:陨落的天才
    斗之力,三段
    望着测验魔石碑上面闪亮的甚至有点刺眼的五个字,少年面无表情,唇角有着一抹自嘲
    …………
    脑海中有一个完整的故事线,码起字来,自然畅快。
    写了十章他便停了下来,一股脑发了出去,重生这么多年,先让这个世界感受一下斗破的威力吧。
    把十章一股脑全发了出去,他写的每章4000字,整整四万应该也能激起一些水花吧?
    发布以后他就没有去管,他相信这部小说的威力,在这个世界依然可以大放光彩,不是因为什么文学性,因为这部小说明白读者喜欢看什么。
    码完字后,他打开了手机,不出所料,消息列表已经被某位安姓小朋友轰炸了一波。
    【安雪】:“博越博越博越。”
    【安雪】:“快出来,我给你道歉,下午不该发脾气,你的事情应该让你自己做决定的。”
    【安雪】:“我管的有点太多了。”
    【安雪】:“不过你也是诶,听说在你决定去北电的那天,校长气的要死,他那张五十岁坑坑洼洼的脸好似一瞬间老了二十岁一样。”
    【安雪】:“快出来,男孩子不能小气昂。”
    …………
    博越哭笑不得,这小可爱从小陪在他身后,按理来说,很难有同龄人和博越玩到一块去,但安雪是个例外,她就像是小太阳一样,温暖着博越。
    犹记得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博越的性格,为他带来了很多麻烦,同龄男孩子看不惯他,觉得他装,和大家玩不到一块去。
    再加上博越因为长相过于出众,身边总是围绕着一帮小女生,男孩子看不惯,自然就想着欺负他。
    我们正义的安雪同学出现了,在安雪同学打哭了带头小胖子的情况下,其他同学一哄而散。
    “哼,让你们欺负博越,他是我的,只能我欺负。”
    三年级的安雪同学就能有如此大的志气。
    安雪回头,很是温柔的笑着,拍了拍比自己矮一头的博越,“没事,以后我罩着你”
    那时候的博越是有些愣的,他印象中的安雪,是初见时那张很是漂亮,却挂着鼻涕泡的样子,邋遢两字足以形容她。
    但这一刻有些不同了。
    盯着她看了很久,博越什么都没说,只说了句无聊就坐下了。
    安雪也不在意,她好像感受不到博越散发出的冷意,依然像一个小太阳一样,围着他散发暖意。
    如果不是博越坐下后那微翘的嘴角,任谁也会觉得,他真的很烦这丫头。
    最是那一瞬间的心动,让人记得很清晰。
    ……
    思绪回转,博越没有再让安雪同学一个人碎碎念。
    【博越】:“我没有生气,鼻涕虫。”
    安雪直接秒回,显然是拿着手机再等。
    【安雪】:“什么呀,我都说了多少遍了,不准叫我鼻涕虫,呀,你是不是不想好了?”
    【博越】:“好的呢,知道了,鼻涕虫。”
    【安雪】:“我…我那是…博越,你要不要这么强大的记忆力呀,第一次讨厌你的记忆力,学前班的事,你记得这么清晰,你就不能记着我的好,我们之间明明有很多值得记住的美好回忆。”
    【博越】:“因为是你,所以你的事情,我都记得,比你自己更加清晰。”
    【安雪】:“你…你怎么突然说这些呀,怪不好意思的,你是不是对我有那种意思呀,警告你昂,我是姐姐,不允许动歪心思!”
    【博越】:“不,因为从小到大脑海里都是你挂着鼻涕泡的丑态,忘不掉的,主要太丑了。”
    【安雪】:“呀,博越,你想死是不是!”
    【安雪】:“你给我出来,别躲着不回消息!”
    【安雪】:“我知道你看得见,你有本事说我,有本事出来呀!”
    …………
    博越没有再回复,安雪每条消息后面都有感叹号的情况下,对博越代表着危险信号,炸毛的鼻涕虫惹不起的,鬼知道小学三年级能打哭一个小胖子的安雪,让博越有多记忆犹新。
    其实他很明白,他喜欢安雪,或许是因为小学三年级那一瞬间的心动,或许是因为初中那咬着笔头,写不出答案,急哭了的样子,又或许是因为,高中时期,为他阻挡住所有外来女孩的安雪,又或许更早。
    都让他深深的明白,他喜欢安雪,很喜欢,不是一瞬间的冲动,而是他用了十几年印证得出的结果。
    他也知道,安雪也喜欢自己,从小学时天天跟在他屁股后,好像一个元气满满的少女,初中时,看到有其他女孩子往自己身边凑,给自己情书,带早饭,安雪那极度不舒服的表情,以及更加黏着他的行为。
    高中时那私底下把自己描述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霸,只是为了让其他女孩子不去注意自己的安雪,都让博越很确信安雪也喜欢自己。
    双向奔赴的感觉,让博越情不自禁笑了笑,那勾起的嘴角,好似七月天的冰霜,很是诱人,若是安雪在此,那小可爱一定会盯着他看,然后说一句,博越,你笑了诶!
    外面博妈的叫声把博越从记忆里拉了出来。
    “博越,出来一下,小雪来了。”
    “卧…卧槽…”
    还真追上门了呀!博越一时间有点慌,不过还是悻悻的走了出去。
    出去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幅场景,安雪乖巧的坐在妈妈身边,那双眸子好像有神采一样,看向博妈时,满满的乖巧,看向自己时,满是杀气!
    即使她那双笔直浑圆的腿上穿着齐膝长筒袜,上身一件小吊带,披着件防晒服,让班里的男生看到,定要大呼受不了,受不了的绝美面孔,博越也丝毫不敢看,只是吸了吸鼻子,坐在了另一侧的沙发上。
    “博越,你是不是又欺负小雪了,刚才小雪都哭了,小雪多乖啊,讨打是不是。”
    “不是,妈,亲爱的妈妈,我真没,她哭也就你信了,她从小到大就是个戏精,表演界的天才,连我老师都说他是天生的表演家,共情能力超强的哪种,还有…”
    “闭嘴,肯定是你欺负的,你以为小雪是你啊,那么多戏,妈妈去做饭,你们好好玩,不准欺负她。”
    即使家里财富已经很多,司机,保镖都有,但做饭依然是当妈的亲手做,不是因为爱好,也不是因为她做的有多好吃,用当妈的话来说,进自己家人嘴的东西,花钱让别人做我不放心。
    现在的人心思多,找个好的做饭厨师还好,要是对主家不满,故意在饭里搞怪,倒霉的是自己家人,博越对此也是无话可说,毕竟当妈的也是为了家人。
    博妈去厨房以后,博越就感受到了一道凌厉的目光,好似要把他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一般。
    他好想逃,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