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 来日方长
作者:故园三千里   重生从2005开始最新章节     
    那一天吃完饭后,回到出租房,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多。

    严鑫没有喝酒,只是喝了一点饮料,所以他没有醉。

    回到家后,陈力正在码字,严鑫说道:

    “你暂时休息一下吧,电脑给我,我要写点东西。”

    陈力一愣:“又来灵感了?”

    “回答正确。”严鑫说道。

    其实也不是什么又来灵感了,事实上是,他又找到了一个剽窃的理由。

    陈力不知道啊。

    一听到说又来灵感了,顿时肃然起敬——这文艺逼就是不一样,灵感一阵一阵的,像那啥一样,说来就来。

    不敢怠慢,连忙的把键盘让给了严鑫,生怕一个延迟耽误了严鑫的灵感,就成了文艺界的千古罪人。

    严鑫又登录了qq空间,准备发表日志。

    标题:来日方长

    内容:

    “可有微弱烛光,

    引渡到过往,

    当时你的模样肆意流淌。

    我站在风中回望,

    只有荒凉,

    一个人等不到天亮。

    原来大梦一场,

    还以为开场,

    可下一秒温度不能同上。

    被吹到什么方向,

    尚且迷茫,

    两个人怎么说久长。

    我们不慌不忙,

    总以为来日方长,

    我们等待花开,

    却忘了世事无常。

    手心的滚烫,

    后来一点点变凉,

    那些忙,那些谎,我体谅。

    我们不慌不忙,

    总以为来日方长,

    我们憧憬瞻望,

    却难敌世事无常。

    眼底的光芒,

    后来一层层消亡,

    这时光,太会忘,我投降。”

    打完这些字后,想了想,又加了一段备注:

    ——今天听一个朋友说起自己的故事,突然有很多的感慨。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所以肆意的抛洒着青春,总觉得大不了重头再来。待回头的时候才发现,青春已经逝去,人生一片荒芜。

    《来日方长》这首歌不是一首传唱度多高的歌,但是严鑫个人比较喜欢。

    看上去好像是在写逝去的感情,离开的爱人,但也可以理解为在写人生,在写梦想,在悼念青春。

    上辈子最后一段时光,他经常听着这首歌,怀念从前,因此有着很深的感触。

    他现在才十九岁,没有什么好悼念的,贸然的抄这么一首歌出来,显得有些跟他的人生不符,甚至有一些无病呻吟的感觉。

    可是,在顾茹给他讲过自己的一些往事之后,写这个就有理由了——不是为自己而写的,而是听了顾茹的故事再写的。

    这首歌不属于那种很能打的歌,但是,以顾茹一个三十岁女人的身份唱出来,那就是人生自叙,还是能有感染力的。

    不会给她那一张专辑增色多少,但至少不会让那一张专辑掉档次。

    而且,和《时间都去哪儿了》还属于同样一个主题——关于时间的。

    严鑫听过顾茹唱歌,知道她的嗓音条件,驾驭这样的歌曲绰绰有余。

    写完之后,就退了出来。

    陈力这一次是看着他写这篇日志,看到这家伙两只手在键盘上摁,噼里啪啦,毫不犹豫的就摁出这么一篇日志来,心道:

    “这家伙还说他文笔不行!他就是懒!”

    虽然严鑫没有说发出来的这一篇日志是一首歌的歌词,但陈力就是一个写手,从那种文字中的韵律中能感受得到这是一首歌词。

    歌词里面有一些东西,他没有多深的体会,但也不能说是全无感触。

    每个人都在一天一天的长大着。

    二十岁的人,回首十八岁的时候,也一样的会有着时间流逝的感慨。

    也会有着一些遗憾。

    等严鑫退出qq空间之后,他没有马上码字,而是问严鑫:

    “你不是边哼边写的吗?这次怎么不哼几声?”

    严鑫看了他一眼:“我嘴里没哼,心里已经哼了。”

    陈力童孔一缩:“难道阁下已经达到了嘴上无歌心中有歌的歌唱最高境界?”

    严鑫轻蔑的看了他一眼:“你错了,我现在的境界是——我即是哥,哥即是我!”

    陈力竖起了大拇指:“三金哥牛逼!”

    严鑫写完日志之后,回房间眯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去上班。

    而陈力在码字休息的时候,又进去他空间看了他发的这一篇日志,反反复复的看了几遍,越看越是佩服。

    这个舍友太不简单了!

    这是一条金光闪闪的大腿,一定要抱住!

    在他看来,严鑫这一条金光闪闪的大腿比那些穿着嗨丝的大腿诱惑力要大得多。

    只要抱住了这一条大腿,以后就不愁没有大把的穿着嗨丝的大腿抱。

    4月5号出了3月的稿费,订阅比上个月差了一些,可是加上打赏,收入比上个月还要高出那么一些。

    两个人的收入又创新高。

    陈力这个时候也存了一些钱,他想去考个驾照,然后再买一辆车。

    而且他的胃口很大,一上手就想买那种五六十万的名车。

    按照他的说法,那就是有面子。

    但是严鑫对他买车的计划不以为然,对他说道:“你买车还不如买房子呢,车只会越来越贬值,但房子会增值。”

    陈力犹豫了一下,道:“那就在这里买一套房子?”

    严鑫道:“这里的房子有啥可买的?只是一个镇,增值幅度有限,还不如去一线城市买一套房子,以后你就是大城市的人了,有了孩子,你孩子也是大城市的孩子,教育医疗什么的,起步都要比别人高,比这里不更好吗?”

    陈力一想也是。

    前些天还去羊城和鹏城看了一下房子,了解了一下价格。

    然后,有一些膨胀的心又萎缩了下来,觉得自己好特么穷,连套好一点的房子都买不起。

    ——他心目中的好房子,指的是那种实际建筑面积超过百平米的房子,还得在环境好的小区,最好旁边就有学校。

    他现在有几十万的存款,付首期倒是够了,可是网文作者还不被视为稳定的职业,弄房贷都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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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还得攒钱,攒更多的钱。

    以前觉得自己能挣个几十上百万,这辈子就不用为钱担心了。

    等真的到了这么一天,才发现自己还是一个穷人。

    只靠着《斗破苍穹》这一本书带来的收入,他觉得满足不了他物质上的需求,起码还得写两三本这样的书。

    那还得靠严鑫。

    和严鑫搞好关系,获得他继续的支持,这对陈力来讲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