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战士》(92)疯狗强尼
作者:天魔劫火   希望之死最新章节     
    林奇的记事本

    ·

    第400页

    ·

    战争点燃整颗星球,

    让她熊熊燃烧,

    我的耳边响起悲鸣,

    仿佛听到她在哭泣。

    ·

    目力所及之处,

    皆是燃烧的废墟与焦黑的尸骸。

    空军兄弟的轰炸行动太给力了,

    新型钻地弹破坏了坚固的要塞工事,

    厚达十米的混凝土层被穿个大洞,钢板也像纸糊的一样。

    无数的重炮和导弹发射架都被摧毁在地面掩体和地下工事中。

    一项革命性的战术正在悄然改变宇宙战争的面貌,此役,无人机蜂群扫荡战术大获全胜,

    或许,在将来,战场上没有生命。

    陆战队员和星舰驾驶员都将退出战场,剩下一群机器人ai互相厮杀。

    敌人部署的大部分陷阱和地雷都被ai识别侦测,遭到无人机摧毁和引爆,幸亏如此,才让首日登陆行动得以顺利进行。

    陆战队也是有备而来,装备了针对敌人特性的武器和盔甲,

    我们斯巴达重装步兵连队就是其中的典范翘楚,

    完全发挥了体能、火力和防御的优势。

    截止至当地时间16时11分,总司令宣布d计划第一阶段作战完美收官。

    16时15分,参谋总长发出贺电,

    战场上欢呼雀跃,舰长室里一定在喝香槟。

    身在前线的我很清楚,绝不能被暂时的胜利蒙蔽双眼,

    我发现,被攻陷的要塞底部都有刚刚被填埋不久的坑道。

    敌人构建了巨大的地下通道网络,

    塔达林人为了应对人类扩张,早已雇佣外星工程师开始发展地下工厂,栽培不需光照的菌类作物,如今,死亡从天而降,这些设施全都派上了用场。

    连队里的老兵说道,敌人擅长持久战,为了把我们拖入战争泥潭做准备。

    就像之前米尔斯星球战役那样,当地人打了五年的游击,人类发现战争的收益已经远远逊于即将付出的代价,便撤离了永无止尽的治安战争,放弃殖民那颗星球。

    ·

    第401页

    在废墟瓦砾中行走,周遭的景象仿佛末世电影一般,

    我找到十来个分散降落的连队兄弟,

    大家的盔甲都被打得破破烂烂,坑坑洼洼,

    有个倒霉蛋二等兵在降落的时候,砸在塔达林人的沼气池粪坑儿里,那味道简直太刺激了,我们赶紧把空气过滤器调到最大。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四处解救落单的兄弟姐妹,大多数部队并未像我们一样装备重甲,遭受伤亡也惨重得多,为了防止被敌人夺走尸体去做研究,

    回收士兵狗牌以后,我们用工兵铲挖坑,浇上燃料,就地焚烧尸体。

    经过这些天的战斗,

    我很确信,敌人在保存力量,他们派出的都是些缺乏训练,装备简陋的民兵部队,

    等我们联系上指挥部,得知了好消息,第一集团军已在塔达林母星站稳脚跟,

    零散的部队聚集起来,工兵开始排雷作业,

    推土机清理出平整的地面,开辟简易的前线机场。

    之后不久,

    坦克、装甲车、四足战斗机器人等设备将会陆续抵达。

    ·

    第402页

    由于独自歼灭一整支塔达林民兵小队,以及救助友军的表现,

    我这个入伍不过一年的新兵蛋子,被破格晋升为了下士。

    战友告诉我,连长强尼·布雷泽上尉打算亲自为我颁发肩章与勋章。

    老兵们拍着我的肩膀说,这是非常了不起的荣耀。

    ·

    我们的连长强尼·布雷泽可是传奇人物,

    他年纪比我大不了太多,却是屡建奇功,

    他的纳米陶钢胸甲上镶嵌的勋章琳琅满目,都快放不开了。

    此人的履历相当惊人,

    参加过21场大型会战,击毙外星武装分子551名,摧毁武装载具115辆,甚至还在战舰跳帮战中杀入敌人驾驶舱,俘获了一艘海盗巡洋舰。

    强尼·布雷泽上尉拿下了一名陆战队员能够获得的所有荣誉,

    与这番伟大功业相比,连长平时的形象却是个特别不着调的花花公子,

    他平生有三大爱好;

    漂亮女人、冰镇威士忌、大号雪茄。

    除此之外,他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了战斗上,

    上一场战斗结束,便带着伤,迫不及待地申请进入下个战场,

    战火纷飞的银河里十处敲锣,九处有他。

    他这人不求功名利禄,一直保留上尉军衔,拒绝升迁去当那种坐办公室的高级指挥官,

    醉心于残酷的战场,经常不听指挥,干出些单兵突袭的疯狂举动,若不是屡建奇功,早被开除了。

    泰拉联邦的元帅和将军们对他是又爱又恨,参议员史派西伯爵毫不避讳地评价此人是个疯子,

    沉溺于杀戮不可自拔,简直像是野蛮人,让人类的外交官在星盟沦为笑柄。

    战士们爱戴他,给他起了个低俗的外号,

    叫“疯狗强尼”。

    强尼·布雷泽很是乐在其中,特地把厚实的胸毛刮干净,跑了趟纹身店,把这个外号纹在了胸口上,

    每次在酒馆里喝醉了,便撩开上衣和女士们大肆吹嘘,这个外号也就传开了。

    ·

    第403页

    为我颁发军衔和勋章的时候,整支斯巴达连队已经聚集起来。

    令我大惑不解的是,强尼·布雷泽上尉在头盔里竟然还叼着根燃烧着的雪茄烟卷,

    烟雾在面罩里聚集,腾云驾雾似的,都快看不清他那张胡子拉碴的脸,

    我很纳闷儿,这家伙不觉得呛得慌么?

    答案是确实呛得慌,

    疯狗强尼打开面罩就开始咳嗦,咒骂着新买的雪茄味道不正宗,

    然后拍着我的肩膀说道:

    “马库斯·林奇,是吧。

    小伙子有前途,第一次上战场表现得像个历战老兵。

    说实话,当初看到新兵推荐名单的时候,我还纳闷儿,

    排在第一名这家伙的姓氏为啥这么不吉利,

    抱歉啊,老弟,不是针对你,我这人说话就是这么耿直。”

    我当时心平静气地听他说完,当然不会因此而生气,强尼陈述的乃是事实,

    lynch

    林奇,

    沿袭自中世纪黑暗时期的不详姓氏,意为国王的处刑者,

    用私刑处死被认为有罪的人,通常为绞刑。

    没错,我家祖上干得是那种砍人头的刽子手行当。

    能知道这些冷门知识,说明强尼拥有相当的学识,

    这家伙除了杀戮之外还看书,听古典乐,真是不可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