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庆祝
作者:天书神隐   我在史前部落当酋长最新章节     
    几只狼在乱窜的时候,发现了赵伟扔在坡边草丛里的蛇腹内脏,立刻争抢了起来。

    有了食物,没有狼再回头关注头狼。

    头狼只能孤零零地半吊在树干上,发出阵阵凄慌的呜咽,可能连它自己都不曾料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狼群的弃子。

    麻痹,这就是雨林里的弱肉强食!

    赵伟若有所思地看着这一幕,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自己身上。

    若是自己不能建造拥有完善防御机制的堡垒,迟早会遇到那些野蛮的土著,也是一个“死”字。

    他决定明日加快炼铁的速度,好早点打造出趁手的工具,将山谷内的蛇患清理干净,建立属于自己的安全堡垒。

    ……

    狼患,以赵伟的大获全胜告一段落,这无疑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他决定在新造的树屋里做一顿大餐,好好和蛮女、獾子享受这难得的麂子肉。

    打小在生活节俭的爷爷身边长大,他也养成了物尽其用的习惯。

    六十几斤的麂子,除了时间紧迫,来不及翻洗的肠子,其他部分都被他清洗干净带了回来。

    他让蛮女在树屋的火塘内将火生起来,自己则取下晾在树杈上的麂子,一屁股坐在树屋边缘,用石刀仔细剃下麂子皮,尽量不损伤皮子。

    这两日在丛林里摸爬滚打,磨损最大的就是衣服鞋子。

    这让他意识到在买不到布片的丛林里,每一块动物皮毛,对自己来说都很重要。

    这块麂子皮上有短绒,他打算晒干剔除油脂后,铺在树屋地上隔绝寒气。

    晚上的丛林,温度会下降十多度,躺在芭蕉叶上不是一般的冷,若不是有个火塘可以暖暖,他真觉得熬不过来。

    麂子皮肉结合得很紧密,他用相对较厚的石刀剥离,很是费功夫。

    这让他迫切想要一把尖头的铁质薄片刀,类似老家的杀猪刀,那家伙什用起来,剥张兽皮根本不在话下。

    明儿得早点起来,他暗自琢磨着明天要打造的工具。

    一把剥皮用杀猪刀、一把锯子是少不了的。

    若是还有剩铁,最好能打造一些铁质箭头,毕竟弓箭可是丛林狩猎、防身的杀手锏。

    “格乌古里拉……”盘腿坐在火塘边摩擦生火的蛮女,也不知道是不是柴禾受潮,鼓捣半天后才将火生了起来,发出一阵欢呼。

    赵伟扭头看向燃烧的火堆,明亮跳动的火焰驱散了夜的黑暗,照得树屋内亮堂堂的,让人心里感觉温暖。

    火升起来后,蛮女从软梯下去,将平台上的獾子给抱了上来。

    赵伟有些歉意地伸手摸了摸獾子的脑袋,前番和狼群恶斗,他都把这家伙给忘得一干二净了,亏得蛮女还惦记着它。

    “咕咕……”獾子一嗅到麂子肉的味道,立刻就激动起来,奋力挣脱了蛮女的怀抱,不客气地扑到麂子肉上撕咬起来。

    赵伟大方地割下一只麂子腿,一把揪住抢食的獾子,让它去边上啃麂子腿去。

    麂子肉看起来和羊肉差不多,肥肉较少,肉质看起来更细腻一些。

    赵伟记得爷爷常说麂子肉是野味里最鲜美的,他小时候吃过一次,就再也忘不了那个味道,可惜后来这东西就绝迹了。

    他忍不住笑了笑,想不到自己穿越这个蛮荒之地,倒是托了蟒蛇的福,能尝尝这传说中的麂子是啥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