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步战马刀术
作者:爱吃烧鱼八幺九   丧尸末世,但是在大唐最新章节     
    当东边出现光亮的时候,站在小院中抬头看天的程暮觉得这样下去不行。
    真的不行。
    太伤身体了……
    快到与张德帅雪客约定的时间,程暮走进林晓晓的房间。
    将已经死透的王岳仃变成击杀数后,拖着王岳仃的脚回到小院。
    “晓晓,我出去了,你今天就搬去角楼吗?”
    程暮的卧房内,林晓晓的声音传来:“公子……搬去角楼了,该如何练功呢?”
    听见这话,程暮瞬间感觉两腿一软。
    “再说吧,再说吧。”
    随后,他拖着王岳仃的尸首,逃出了小院。
    昨晚,能够给他加攻速的《玉女心经》,那是一点没练。
    反而是林晓晓的《天道交合功》,在程暮的陪练,提升到了六层!
    太疯狂了!
    现在的南江,每天早上的时候,全城人都会到衙广场前听候安排。
    这也是程暮要求的。
    虽然在现实世界他也很讨厌开会。
    但是他讨厌的是无意义的会议。
    南江现在有六个外出组,三个工程组,要是不给他们分配好每日任务的话,效率极其低下。
    骑在辣条背上,如同拖麻袋一般,将王岳仃的尸首拖到衙门前广场上的程暮。
    看着面露惊恐的南江百姓,还有站在衙门大门前的武宣刘东平等人。
    “这人,你们该都认识的,王岳仃。昨天晚上进我家里,想要害我,原因嘛是因为他出言侮辱我的人,我拔了他两颗牙,他心中不服气,想打我又打不赢,就想着去谋害我的身边人,然后,他就成这样了。”
    程暮说着,松开手。
    王岳仃软软的瘫在地上。
    程暮双手撑在马鞍的鞍头上:“请诸位记住,若是诸位对我有什么不满,大可冲着我来。那边站的刘东平和刘泰乐,林宣,还有我家里的林晓晓,甚至我的狗黄粮我的驴火烧,动他们,我会让他死的很不痛快。”
    “我很清楚,如今南江实新政,有些人心怀不满。比如没了花街,有的男人无处消遣了,比如每个人都要干活,有些不想干活不想出城冒险的女人,就没办法靠着自己的嘴靠着自己的身体来换粮食了。”
    “甚至于有人,从以前可以对人吆五喝六,到现在变得和其他人一样,身份的落差,让人对新政有怨,这都是人之常情,我很理解!”
    程暮看着马老大,问道:“对吧。”
    程暮的这一问,让马老大瞬间炸毛。
    站在刘东平身边的他,一下跪地,道:“大哥……我妹这些想法呀!”
    确实,程暮也很清楚,马老大没有这样的想法。
    这几日,马老大对他是言听计从。
    而且马老大也几次和程暮说,如今的新政确实要比之前交佃来的合理得多。
    至少感觉未来的日子有盼头了。
    而不是以前那样,过一天算一天。
    但是南江人口近千,这么多人,其中就没有对新政有怨者?
    程暮觉得这不可能。
    所以,必要的威慑还是需要的。
    而马老大就是最合适的一个人。
    没程暮之前,他是南江一霸。
    所以敲打他,自然可以震慑住其他人。
    更何况王岳仃本来就是马老大手下马有才的人。
    自己的手下没看好,能怪谁呢?
    “行了,起来吧。”
    程暮对着马老大说道:“这是儿也不怪你。柳陆两位捕头,如今南江百废待兴,衙门的人也在做事。但是这治安还是得好好弄呀,不能只想着看着城外的活尸,而不管城内的人了,你们今天商量弄一个城内巡逻的办法出来吧,我回来看。”
    柳陆两位捕头抱拳低头:“喏。”
    说着,程暮一夹马肚,骑着辣条朝东门跑去。
    原来……
    当一方霸主就是这种感觉吗?
    骑在马上的程暮想着。
    一群人听着他说话,同时对他说的话不敢有任何意见。
    难怪,末世小说中的基地建设流会这么火!
    东门城下,张德帅和雪客已经等候在此。
    两人见到程暮后,同时抱拳行礼。
    见此,程暮坐在马上回礼道:“久等了,张兄雪兄。”
    雪客摇头:“我也是刚到,德帅兄弟是最先来的。”
    “嗨。”张德帅摆了摆手,右手摸着架在马鞍一侧的长刀:“我心中也是挂念着折冲府兄弟的情况呀。”
    “那我们就出发!”
    整个南江就两匹马。
    一匹名叫不落酥,属于张德帅。
    一匹名叫辣条,属于程暮。
    而出城的,有三人。
    南江去升州,就算马奔不停,也要七八个时辰。
    三人预计,他们再怎么快,也要明天才能看见升州城外那恐怖的尸群。
    如此长的距离,雪客自然不可能靠着他的轻功,一直追着骑马的程暮和张德帅。
    那么他,骑谁的马,就成了一个问题。
    ……
    正午。
    官道上。
    程暮坐在马背上一边吃着笼饼,一边看着远处朝着他们摇摇晃晃走来的七八只活尸。
    “我们才出城不到两个时辰,一路上已经杀了有三十多只活尸了吧?”
    坐在张德帅生后的雪客点头,道:“三十一只,程兄杀得多,有十八只,我杀的少,只有十三。。”
    “这七只,该我了。”
    张德帅翻身下马,右手抽出马鞍上的长刀,左手摸着自己的后脖:“雪客兄,你看看我脖子,是不是红了?”
    坐在马背上的雪客伸头一看:“哎哟,是呀!你这是怎么呢?”
    张德帅道:“大哥你胡子太扎人了!”
    看着张德帅拿着一人高的长刀,一边挠着脖子,一边朝尸群走去的模样,程暮道:“德帅兄,你一个人行吗?”
    他们三人之中,张德帅的功夫是最差的。
    至少,系统显示是如此。
    程暮自不用多说。
    在系统显示中,雪客会两种功夫。
    【归燕剑法,熟练度85%】
    【莺吟燕舞身法,熟练度100%】
    而张德帅,只会一种【步战长刀术】,熟练度也只有30%。
    张德帅举着长刀,在距离尸群二十步左右停下。
    他右手握着刀柄末端,虎口朝向刀尖,右手握在刀柄中段,虎口对着右手。
    这握刀的方式,让程暮挑眉。
    他依稀记得自己看过一个电影解说,解说的电影就是《绣春刀2》,其中反派的握刀方式就是如此。
    解说介绍,这种握刀法是真实存在的,发明人乃是抗倭名将戚继光。
    “程兄,方才看你和雪大哥出手,我就知道我们三个中,我的功夫最差。我也不逞强,到时候你们发现我漏了什么空档,可要来帮我呀。”
    活尸距离张德帅还有十五步左右。
    “放心!”
    听着雪客的话,张德帅深吸一口气后,大吼一声,长刀拖地朝尸群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