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只要骑兵
作者:玉龙2009   我穿越明末了但金手指丢了最新章节     
    「不成!不能再这样慢吞吞地去救!」王小龙急道:「北京地区很可能疫情已经很严重。这个瘟疫是鼠疫,又名黑死病,它对骑兵无大害,但对步兵却杀伤力极大!北京可能会失守。我要选志愿骑军一千人,带十日粮水急驰往救,否则迟则有变!」

    「呀?!这……」高杰脸色大变:「难道是蒙古鞑军故技重施,又以疫尸投入城中助攻?!」

    蒙古军向来为求战胜,不择手段,西征欧洲时便传说做过把染疫死尸以投石机抛入敌城的缺德手法,臭名名闻中外。

    高杰也是听龙傲天说过的。

    王小龙:「倒也不一定是。这个鼠疫是由草原老鼠传人的。早就有了。但近年因战乱大爆发,却是愈发严重了。」

    高杰:「王大人,如此我军更不能轻举妄动,应该多派哨骑北上查探,了解清楚情况再说。」

    「不成!」王小龙坚决道:「再不去城要破了!以燕王如此刚烈性格,必定不肯舍弃百姓城池撤走。如此燕王一家必不能幸免。」

    他可是已经打听到了,这个时空的燕王朱由检,仍然有好几名美貌女儿。搞不好这其中一位才是原历史中的长平公主。

    可绝不能平宜了鞑子。

    所有公主、郡主,都不能浪费了!

    见高杰仍在犹豫,王小龙把心一横,说道:「实在不行,五百精锐敢死之士也行,但我只要骑兵!一人双马!不然我便自个去了!」

    王小龙心想:蒙古军十万之众,自己带一千与一百骑兵,相差不大,主要靠自己亲冒箭矢破敌,让手下做观众打气和收拾打扫战场而已。

    「这如何使得!」高杰大惊:「王大人勿急。下官马上去选锋!」

    开玩笑,闯王当时刻意交代过,人与神器都不容有失。要紧关头,弃车保帅,无论如何都要保住这位王大人和他背后这把神器。

    出了事,回去后闯王饶不了他。

    没到一个时辰,一千骑兵已经挑选出。

    王小龙急于马上要北上。

    却给众人死命挽留了下来。

    「王大人,一千名骑兵的箭支、营帐装备要自携,要花点时间去辎重营领取点算啊!」

    「王大人,军马的粮草本来随着大军,现在要分兵,却要花些时间准备啊!」

    对啊!没有随军伙头兵,却是要骑兵自备干粮草豆,人不吃马却要喂精料的。

    三军未动,粮草辎重可不能缺。

    自己可没有什么修真储物宝袋,可以无限存放物资。自已脑海里那个储物空间可不能乱用呢!那些粮草辎重,都要点算好份量,分给每名骑兵自己携带的。

    王小龙想了想,只好点头。

    一时三刻也弄不过来,拖到中午又要午饭了。

    匆匆把午饭吃完,小憩半个时辰后。王小龙发现还是没弄完。一问究竟,却说是好多弟兄还在挑挑选选。

    「我去看看!」王小龙急了。

    到了辎重营,好多士兵还在与辎重营官吵吵闹闹的。

    「发生什么事了?」王小龙使劲喝道。

    一堆兵士就是不认识王朴王总兵,但也认得他身边的高杰。

    「禀告将军,兄弟们还在挑弓箭。」一个胆子大的说:「这不是选锋先行嘛?!没有车营和神机营伙同,一切要靠自己了,总得挑一把用得顺手的弓,箭也要好的破甲钢箭头才成。咱们平日配的一般开元弓是不成的。那鞑子军里不少还有扎甲呢!」

    王小龙上前拿起一把弓。

    双手开弓,顿时感觉轻飘飘的。

    这弓也不够强。

    王小龙双手稍为发力。

    只听「啪!」的一声,拉弓太用力下,这弓臂竟然折断了!

    旁人哗然。可王小龙面色不变。又拿了另一把弓上手,这一把好一点,拉开如满月后也没断。

    好吧!这明代,尤其末年,武备废驰。

    不再是大秦战国年代了。

    难再要求有统一标准的武器了。

    王小龙缓缓放开弓弦,把弓塞给那名兵士:「喏。这把好些!」

    「谢大人!」那兵士恭敬接过,心中苦也:「这是三石弓,可不是一般人能用啊!」

    高杰说道:「王大人,这各人适合的用弓不同,还是让兄弟们自己来挑吧!」

    王小龙一眼看去,选好了弓箭的人还不到十之一二,看来不是短时间内能搞定。

    「这样要搞到什么时候?」

    「今天恐怕是不成了。明早应该可以。」

    陈永福也力劝道:「王大人,吃过晚餐,休息一晚再赶路也不迟。」

    眼看天色已晚,王小龙无奈答应了。

    私宴上自然又是美女与美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王大人,下官收养了几位良家小姐为义女,都是处子之身,今夜可以侍候大人。以后带回西安,为大人磨墨暖床。」

    明代表面上禁止蓄奴,但官员改为收养义子义女。

    义子便是私兵。义女们私底下便是侍候取悦客人的妾婢身份。

    饭后,一千両黄金盖着红巾送到王小龙眼前。

    「王大人,这里小小心意。」陈永福笑脸迎人:「下官平生最敬重英雄,希望王大人勿要拒绝。」

    闯军风气败坏了。

    历史上没听说陈永福有像明末一批好财军官如左良玉之流那般到处抢掠民财。

    但自己身边的高杰出身贼兵,手下也不干净。

    陈永福入了伙,不管是自污或是同流合污,吴军把他放到潼关这个重要关口大门,手下自然便学会了吃拿卡要。有余财的逃难百姓,在急于进关求生的情况下,也自然会学会自动进献财皂。

    所以,陈永福父子拿到的是一个肥缺。

    看来,吴军还是个坚定的大汉民族主义者,单看他真正重用的高杰和陈永福,在原时空的历史上都是坚定的抗清大将,在抗清大业上至死不渝。

    陈永福投降李自成后,在李自成兵败一片石大撤退时,固守太原扺抗清兵时战死。

    高杰降明后,与黄得功、刘泽清、刘良佐合称南明四镇。后领兵北伐时,遭降清的睢州总兵许定国诱杀。为何要杀他,肯定是高杰不愿降清了。

    反倒是赵军这小子却是个民族大融合论支持者,喜好抄清代诗人的诗又记不清楚,又鼓动吴军迎娶大玉儿,主张联清抗蒙。

    这人主持西安地区改革开放工业化,但其实是儒家文化支持者,认同西方科技乃奇技淫巧,甚至引导人类文明走向灭亡。

    「只有我中华文明文化五德轮回,入华夏则华夏之,才是有可延续性的人类高端文明。」赵军曾经不只一次在王小龙耳边滔滔不绝地排斥西方文明:「根据西方的圣经记载,这个西方文明注定是要进入末日的。咱们虽不至于学非洲亲戚无为至赤身露体与野兽共存,但也不必赶搭进西方文明的末日列车。洋为中用,科技只是手段,儒家学说天下为公、讲信修睦,以进入大同社会,这才叫中庸之道。」

    王小龙心想:「难怪两人虽是同一连队兄弟,面和心内却有异心。莫非正是人们说的“屁股决定脑袋”?」